根据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区级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汕机编 [2003]19号)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置共青团汕头市金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团区委是区委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的群
众团体。
主要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制订全区共青团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青年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新团员,培训和管理好团干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四)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组织青年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
(六)密切与各界青年的联系,做好青年统战工作;指导青年联合会和青年社团开展活动。
(七)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组织青年参与民主管理、社会监督。
(八)受区委委托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上级有关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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